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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支部大會4個月前討論並通過一名同志入黨問題,材料上報黨委後一直未審批。支委會的同志詢問了兩次,都讓再等等。這樣做對嗎?
這樣做是不對的。根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第二十條規定:“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必須在3個月內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6個月。凡無故超過規定時間而未審批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發展黨員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也是黨的基層組織的一項經常性的工作,要求黨委及時審批黨支部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有利於增強黨組織的責任感,有利於加強對預備黨員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使發展黨員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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