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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黨支部有權處分違紀黨員嗎?

我們是公司臨時組建的施工隊,因為外出工作時間較長,同時建立了臨時黨支部。外出工作3個月就發現一名黨員犯有生活作風方面的錯誤,黨員們要求給他黨的紀律處分。請問,臨時黨支部可以處分黨員嗎?

臨時黨支部一般由執行某項臨時任務的黨員組成,臨時在這個支部過組織生活。他們的組織關繫仍在原來的黨組織,一俟臨時任務完成,臨時黨支部也就自然撤銷。由於臨時黨支部在組織上的臨時性,它所擔負的任務與正式黨支部的任務也就有很大的不同。上級賦予臨時黨支部的任務,主要是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令,對黨員和群眾進行思想政治教育,保證完成上級交給的臨時任務,沒有賦予臨時黨支部執行紀律處分黨員的職權,因此不能對違紀黨員作出處分決定。確需給違紀黨員處分,可以臨時黨支部名義將該違紀黨員的違紀情況和處理建議上報上級黨組織或轉交違紀黨員所在黨支部,由他們決定是否給予黨紀處分及何種處分。

編輯:潘佳伶  來源:北京黨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