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規定,黨組織“決定重要問題,要進行表決”。什麼是重要問題呢?
所謂重要問題,主要是指:(一)涉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事項;(二)重大工作任務的部署;(三)按干部管理規定應該由集體討論的干部的任免、調動和處理;(四)涉及群眾利益的重要問題;(五)發展新黨員;(六)上級黨組織規定應由黨組織集體決定的其他問題。
黨組織在受理政審函調或外調時,如遇調查內容與政審目的不符等情況時,可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反映,或向調查單位說明情況。